安徽省涂料行業協會章程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協會名稱:“安徽省涂料行業協會”,英文名稱:“COATINGS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NHUI ”,名稱縮寫:CIAA。
第二條 協會性質:安徽省涂料境內從事生產企業、涂料原材料生產經營企業、涂料應用單位、涂料科研院所等自愿組成的行業性、全省性、非營利性社會組織。
第三條 協會宗旨:搭建行業發展支持平臺,為會員服務,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和國家政策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遵守社會道德規范,維護行業、會員的合法權益和共同經濟利益,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,協調會員與政府、社會之間的關系,發揮其促進社會公共利益的作用,培育安徽涂料品牌,推動安徽涂料行業健康發展,促進安徽涂料行業走向繁榮。
第四條 本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,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,開展黨的活動,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。
第五條 協會接受安徽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,接受安徽省政府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。
第六條 協會業務活動地域:安徽省境內。
第七條 協會住所:安徽省合肥市。
第二章 業務范圍
第八條 協會業務范圍:
(一)接受政府委托,制定全行業在各時期的發展規劃,對本行業生產經營、科研狀況進行調查研究,為政府制定產業政策提供依據,為會員經營決策提供引導和服務;
(二)協助政府加強行業管理,促進會員間的聯系與合作,在會員生產、技術、產品和市場等方面進行協調,組織會員進行先進經驗的交流和總結,提高行業的地位和影響力,推動行業技術進步與繁榮;
(三)代表全行業的共同利益,向政府及社會各界反映會員的共同愿望和要求,為會員解決實際問題;
(四)制定行業規定,建立行業自律機制,保護行業公平競爭,維護會員合法利益;
(五)采取多種形式開展行業技術研討及培訓,推廣高新技術產品、名牌產品和新技術成果,提高行業內的核心競爭力,聯系、幫助、協調解決行業會員在融資、技術、信息等方面出現的問題;
(六)經相關部門批準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國內外專業展覽會、商務考察,與國內同行會員進行交流合作,幫助會員開拓國內外市場,為會員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環境優勢;
(七)為會員提供政策文件、市場行情、技術資料、信息咨詢等服務等,促進會員之間的交流與合作;
(八)組織市場開拓,發布市場信息,編輯專業刊物,開展行業調查、咨詢等服務;
(九)解決會員之間、會員與非會員之間、會員與消費者之間的爭議問題;
(十)代表行業內相關經濟組織提出反傾銷調查、反補貼調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請,協助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完成相關調查,組織協調行業會員參與反傾銷的應訴活動;
(十一)接受與行業有關政策的論證咨詢,提出相關建議,維護會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;
(十二)參與行業性集體談判,提出維護會員和行業利益的意見和建議;
(十三)參與有關行業標準的論證,建立規范行業和會員行為的機制;
(十四)加強會員和行業自律,促進會員誠信經營,維護會員之間的公平競爭;
(十五)組織會員學習相關法律、法規和國家政策;
(十六)開展行業協會宗旨允許的業務,辦理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授權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項、會員依法委托的事項,開展有益于本行業的無償服務等活動。
第三章 會 員
第九條 協會會員為單位會員。
第十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,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 擁護協會章程;
(二) 愿意加入協會,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;
(三) 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;
(四) 在安徽省地域內依法注冊并與本行業相關的各類型會員、科研院所等。
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:
(一) 提交入會申請書;
(二) 協會秘書處初審;
(三) 經理事會討論通過;
(四) 協會秘書處發放入會通知書及會員證。
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:
(一) 出席會員代表大會,參加協會活動,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;
(二) 有協會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(三) 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;
(四) 對協會工作的提議案權、建議權和監督權;
(五) 入會自愿、退會自由。
第十三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:
(一) 遵守協會章程;
(二) 執行協會決議;
(三) 按規定交納會費;
(四) 維護協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;
(五) 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;
(六) 向協會反映情況,提供相關資料。
第十四條 會員單位每年需按規定繳納會費。
第十五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,并交回會員證。會員一年不交納會費或無故不參加協會活動的,視為自動退會。
第十六條 會員如不遵守協會章程,將由協會提出批評、教育;會員如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,由協會秘書處向理事會提出處理意見,經理事會表決通過,提議會員代表大會對其予以除名。
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、罷免
第十七條 協會由會員組成會員代表大會,會員代表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,依照國家法律、法規和協會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。
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 規定協會在法律、法規規定范圍內的業務范圍和工作職能;
(二) 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理事;
(三) 審議理事會的年度工作報告、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;
(四) 審議理事會對會員除名的提議;
(五) 對協會變更、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;
(六) 改變或者撤銷理事會不適當的決議;
(七) 制訂或修改章程、組織機構的選舉辦法;
(八) 審議決定《安徽省涂料行業協會會費收取標準和管理辦法》;
(九) 審議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,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,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,報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,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。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會員提議,可以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。行業每年召開一次年會。
第二十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全體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,其決議應當由到會會員的過半數通過。會員代表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議作會議紀要,并向會員公告。
第二十一條 協會設理事會,由會長、副會長、監事會、理事組成,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,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,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,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。理事會設立秘書處,秘書處為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執行機構,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,按照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協會章程履行職責。協會設立監事會,負責監督協會財務、協會章程的履行職責。
(一)本協會理事單位須具備下列條件:
1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,遵守行業行為管理規范,并積極抵御一切違法和不正當的競爭行為;
2、積極帶頭,模范遵守本協會章程,嚴格執行會員代表大會、理事會各項決議;
3、認真履行理事單位義務,按時繳納會費,積極配合和參與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;
4、努力維護本協會和會員合法權益,并起到表率作用。
(二)理事單位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由理事會提議,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,可免去其理事單位資格,并予以公布。
1、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者;
2、不能執行本協會決議者;
3、制造偽劣產品或采取不正當的競爭手段,破壞行業正常秩序者;
4、停業、破產、撤銷的單位或會員;
5、無故兩次以上不參加理事會者;
6、不能履行理事單位職責者,如:不按要求繳納會費,不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。
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職權:
(一) 籌備和召集會員代表大會;
(二) 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會長、副會長、常務理事;
(三)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,并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及財務狀況;
(四) 制定協會年度工作計劃;
(五) 制定協會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,制定協會變更、解散和清算等事項的方案;
(六) 制定協會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金的方案;
(七) 確定協會內部各機構的設置,領導協會內部各機構開展工作;
(八) 聘任或解聘秘書長。
(九) 討論決定吸收新會員;
(十) 確定協會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;根據秘書長提名,聘任或者解聘協會辦事機構、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,決定其報酬等事項;
(十一) 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;
(十二) 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。
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。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參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理事會應當對決議形成會議紀要,并向全體理事公告。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,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時,由會長委托副會長或者秘書長召集和主持,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可以召開理事會。
情況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。
第二十四條 協會根據會員發展的實際情況,考慮設立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,設立的程序如下:
(一) 協會秘書處提出設立機構的具體方案;
(二) 將具體方案提交理事會審議批準;
(三) 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批。
第二十五條 協會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 堅持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;
(二) 在行業領域內有較大影響;
(三) 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;
(四) 身體健康,能堅持正常工作;
(五) 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;
(六)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。
第二十六條 協會秘書長采用聘任制,會長不得兼任秘書長。
第二十七條 協會設會長一人,副會長若干人。會長為協會的法定代表人,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行業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二十八條 協會會長、副會長每屆任期為四年,連任不得超過兩屆。如遇特殊情況需繼續連任,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,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,方可任職。
第二十九條 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 召集和主持常務理事會及理事會;
(二)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、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;
(三) 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;
(四) 提名聘任協會秘書長。
第三十條 協會副會長、秘書長在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,秘書長對理事會負責。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 主持開展日常工作,負責落實理事會決議內容,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;
(二) 組織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;
(三) 負責籌備和組織年會;
(四) 審查新單位入會,提出對會員的處分意見,報理事會決定;
(五) 協調各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、實體機構開展工作;
(六) 提名各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,報理事會批準;
(七) 提名各辦事機構、代表機構、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,報會長批準;
(八) 秘書長出席常務理事會和理事會會議;
(九)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。
第三十一條 協會設立監事會,由監事長一名,監事二名,組織有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,并履行職責:
(一)檢查協會的活動、財務狀況,查閱賬簿和其它會計資料;
(二) 對協會工作,對違反法律、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;
(三)當會員的行為損害協會的利益時,要求予以糾正;
(四)提議召開臨時會員大會;
(五)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;
(六)監事長或監事代表列席協會會議;
(七)負責對協會重大事項及方案的檢查、監督。
第五章 資產管理及使用原則
第三十二條 協會經費來源:
(一) 會費;
(二) 捐贈;
(三)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三十三條 協會接受捐贈時,應當遵守法律法規、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或變相攤派。捐贈人、資助人、會員有權向協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、管理情況,并提出意見和建議。對于捐贈人、資助人、會員的查詢,協會應及時如實答復。
第三十四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。財產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,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三十五條 協會會長、副會長、理事、秘書長以及工作人員私分、侵占、挪用協會財產的,應當退還,并在會員代表大會上進行檢討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第三十六條 協會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,依法獨立進行會計核算,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,保證會計資料合法、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協會接受稅務、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。
第三十七條 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,會計不得兼任出納,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,實行會計監督。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,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。
第三十八條 協會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,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。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、資助的,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,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。
第三十九條 協會進行換屆、變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,必須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及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。
第四十條 協會按照政府有關規定,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活動報告、財務報告和本年度的活動安排。協會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:協會召開大型學術報告會、研討會、展覽會,舉辦對外交流,與境外民間組織交往,接受社會捐款等?;顒忧皯蛘嚓P職能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并辦理相關手續。
第四十一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實行全員聘任制,面向社會公開招聘,并訂立勞動合同。其工資和保險、福利待遇,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第四十二條 協會章程的修改,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。
第四十三條 協會修改的章程,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30日內,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。
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
第四十四條 協會有以下情形之一,應當終止,并由理事會提出注銷決議:
(一) 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的;
(二) 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解散的;
(三) 協會發生分立、合并,需要解散的;
(四) 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工作的。
第四十五條 協會終止決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,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。
第四十六條 協會終止前,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,清理債權債務,處理善后事宜,清算期間,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。協會應在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。
第四十七條 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。
第四十八條 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,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,按照國家有關規定,用于發展與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。
第八章 附 則
第四十九條 章程經需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。
第五十條 章程解釋權歸屬協會理事會。
第五十一條 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。